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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结婚动机是否影响婚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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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6 15:44: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婚姻是大部分情侣爱情的归宿,两个人许下诺言,彼此携手共度余生,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但是社会上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有些人带着其他目的步入婚姻殿堂的情况。那么结婚动机会不会对婚姻效力产生影响呢?下面由上海离婚律师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结婚动机是否影响婚姻效力
  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结婚动机一般来说是不会导致婚姻无效的。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因违反结婚的实质性要件,自结婚时时即不存在婚姻效力的瑕疵情形。
  《婚姻法》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无效婚姻的申请及法律后果
  1.婚姻无效的申请,只能对法院提出。
  2.有权申请婚姻无效的人,包括两类:
  第一,无效婚姻的双方“当事人”;
  第二,无效婚姻当事人之外的“法定利害关系人”。
  3.无效婚姻申请的限制
  (1)申请人以“结婚时一方未达婚龄”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申请时该方已达婚龄的,其婚姻无效的申请不予支持;
  (2)申请人以“结婚时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申请时该方病已痊愈的,其婚姻无效的申请不于支持。
  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结婚动机一般来说是不会导致婚姻无效的。如果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以便得到更专业,详尽且适合您的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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