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现代音乐学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79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其它] 生理缺陷婚姻无效证据是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3-6-6 13:25: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结婚的条件比较多的,其中一项条件是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那么生理缺陷婚姻无效是?下面由上海离婚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婚前隐瞒患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结婚的,婚后不能治愈的是属于无效的婚姻,起诉宣告婚姻无效时,当事人要提供生理缺陷的医学诊治证明书。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七条【禁止结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十条【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谁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的规定,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婚前隐瞒患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结婚的,婚后不能治愈的是属于无效的婚姻,起诉宣告婚姻无效时,当事人要提供生理缺陷的医学诊治证明书。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访问本页请
扫描左边二维码
         本网站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为网友上传,若存在版权问题或是相关责任请联系站长!
站长联系QQ:7123767   myubbs.com
         站长微信:7123767
请扫描右边二维码
www.myubbs.com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北京现代音乐学院论坛 ( 琼ICP备10001196号-2 )

GMT+8, 2024-5-12 19:46 , Processed in 0.065093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高考信息网 X3.3

© 2001-2013 大学排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