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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婚姻被判无效后,共同生活期间所生子女适用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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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9 19:42: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当婚姻被判无效的时候,那么从最开始领证到宣判,这段期间也是属于无效区间,期间产生的所有财产都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婚姻被判无效后,共同生活期间所生子女适用什么规定?下面由的上海离婚律师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帮到您!
  婚姻被判无效后,共同生活期间所生子女适用什么规定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中婚生子女与父母关系的所有规定。
  夫妻之间不能有共同的血缘关系,越远越好。城市人或有职业的人都是以门当户对为前置条件。婚姻是由两个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收入状况决定。不是用缘分就可一概而就的。有的人以劳动为生、有的人以歌舞为生、有的人以打工为生、有的人以管理为生、有的人以当官为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和职业化问题,所以婚姻还是以门当户对为前提条件。追溯到原始时代,就有了所谓的婚姻,这是一种群居高等生命的本能属性,自然法则会用异性相吸的力量,使哺乳类生命繁衍生息。人类的婚姻存在形式以及结合方式,受人类社会环境的影响。不同时代和地区的社会环境,造就了多样的婚姻模式,以及结合方式。科学的意义上看,如果没有婚姻,很多血统就会出现混乱,不利于人类的优良繁衍。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由于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财产,于是多数古代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由于私有制的财产由血缘关系中的男性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约束。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以上就是小编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到婚姻没有效力的时候,期间生了孩子的,也是属于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哪怕婚姻没有法律效力,但是不能影响,孩子和父母的关系,这个在婚姻法中有具体的解释。你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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